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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司公告

     

   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

    点击次数:  更新时间:2023-05-12 15:06:18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根据瑞丰汇邦致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《基金合同》的规定,经公司按程序讨论后决定,将公司管理的瑞丰汇邦致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投资经理曾瑞锐(身份证:441521198712072335 ) 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珠海市瑞丰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    2023年05月12日

    上一条:基金经理变更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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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opyright © 2010 - 2021 瑞丰汇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3932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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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、合格投资者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、投资于公司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        (一)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;
        (二)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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